杭州股票配资 海关总署答一财:试点措施实施以来 跨境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2024-11-17(责任编辑:宋政 HN002)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经过一年的先行先试,开展了一批首创性、引领性制度创新,为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 10月29日,商务部召开